
为切实保障辖区高龄老人合法权益,全面落实高龄津贴惠民政策,近期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高龄津贴人员信息专项核查。核查发现,我市现有二十余名符合高龄津贴申领条件的对象因户籍地址变动、联系方式缺失、实际住址不详等情况,工作人员无法有效联系,致使其高龄津贴未能正常发放。
为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,杜绝惠民福利遗漏,请上述未办理申报手续的高龄老人,由本人、法定监护人、委托代理人或直系近亲属,自本告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,携带老人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本人银行卡等有效材料,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(村)居委会,补办高龄津贴申报登记手续。
根据高龄津贴政策规定,高龄津贴自成功申报之日起计算发放,逾期最高可补发12个月。请相关人员务必及时补办申报手续,逾期仍未补办的,将视为自动放弃权益,不再予以补发,相关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。
高龄津贴是面向高龄老人的专项福利,关乎老人切身利益。恳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,及时告知符合条件的家属、邻里尽快办理,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。
特此告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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